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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将房产给了女方,男方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分吗?
2013-02-27 10:29:22 来源:尚丽君
【案情简介】
【律师说法】
尚律师认为,“我国最高法院“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”第9条规定,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法院应当受理;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由以上规定可见,一般在两种情形下,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:即欺诈、胁迫。王江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,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。因此,律师提示: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认真思考,慎重行事,草率签订离婚协议,会为自己带来挽回不了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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